沙县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如何申领?

日期:2026-02-11 来源: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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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,根据民政部、财政部部署,自2026年1月1日起,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。

   1.补贴对象:谁能领? 

   居住在沙县区,经评估为中度、重度、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。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,不纳入本补贴范围。 

 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居家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和沙县区“一老一小”家政服务试点项目的居家上门服务消费券中二选一,不可同时享受。 

  2.补贴标准:领多少? 

   (1)老年人能力评估补贴:能力评估费用统一为100元/人次。能力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评估经费,由财政资金统一支付(限领一次)。 

   (2)养老服务消费券: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50%,购买机构养老服务补贴40%。每人每月抵扣额度最高不超过800元。(费用及补贴标准后续将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) 

   3.申领流程 

   (1)个人申请 

 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(含老年人配偶、子女、其他亲属,以及村(社区)工作人员、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)按照自愿原则,通过“民政通”线上注册个人账号,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。

   (2)能力评估

  经评估机构受理并出具评估结果。 

   (3)电子消费券发放 

  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,通过“民政通”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。后续按月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。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,当月获得,当月使用,次月失效。 

   (4)电子消费券核销 

  补贴对象支付费用时按比例直接抵扣,线上支付(支付宝、微信、云闪付)或现金支付均可。 

   4.补贴使用:消费劵怎么花? 

   1.机构养老服务:包括长期服务(入住养老机构时间≥30天)、短期服务(即“喘息服务”,入住养老机构时间<30天),包括床位费、护理费、伙食费等服务费用; 

   2.居家社区养老服务:包括评估服务,助餐、助浴、助洁、助行、助急、助医等生活照料服务,以及基础照护、探访关爱、健康管理等服务费用。项目清单详见“民政通”(含APP、小程序)。 

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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